行政罚款适用规则的体系性解释——基于《行政处罚法》第29条展开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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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剑生.行政罚款适用规则的体系性解释——基于《行政处罚法》第29条展开的分析[J].政法论坛,2022(4):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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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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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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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24条确立了“一事一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但如何适用却是争议不断。2021年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增加了“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一句,确立了“择一重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一事一罚”中的“一事”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应以构成要件为认定标准,“一罚”是“罚款”,分别有基本模式、法条竞合和想像竞合三种适用情形;“择一重罚”中“择一”是在多个法律规范中选择其中一个适用,“重罚”是最高额罚款。“择一重罚”仅适用于想像竞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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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 一事一罚 择一重罚 法条竞合 想像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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