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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定位、范畴与方法——兼论面向数智未来的法学教育
引用本文:胡铭.数字法学:定位、范畴与方法——兼论面向数智未来的法学教育[J].政法论坛,2022(3):117-131.
作者姓名:胡铭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基层社会网格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2021YFC330020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难点与路径研究”(18ZDA13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数字法学是近年来兴起的数字技术和法学理论交叉的新领域,不仅是科技和法学的深度融合,而且是跨文理学科的新研究范式和新法治实践的全面整合。根据数字技术在其中的角色,数字法学的主要范畴可区分为对象论和工具论,对象论主要包括要素层、平台层和产出层,工具论侧重于数字技术赋能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两类场景。数字法学的主要方法可二分为围绕规范展开和数据建模驱动,前者通过解释或重构法律规范取得成果,后者主要以定义任务设计模型满足需求。数字法学将带来法学教育的变革,亟需培养文理兼修、面向数字智能未来的数字法治人才。

关 键 词:数字法学  智慧司法  法学教育  数字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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