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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中规定有关拾得物条款的意见
引用本文:张佩霖.对民法中规定有关拾得物条款的意见[J].政法论坛,1982(2).
作者姓名:张佩霖
摘    要:在民法起草过程中,大家对民法要不要规定有关拾得物的条款?如何规定?有着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拾得物的处理问题乃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民法无须对此加以强制性的规定。我却认为,拾物问题,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必须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说,所有权制度乃是民法的三大基本制度之一(主体、所有权、债权),而拾得物的问题则是所有权制度中一个不可回避或遗漏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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