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完善——关于开展应用性教学的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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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荣新
,陈桂明.论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完善——关于开展应用性教学的总结[J].政法论坛,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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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荣新 陈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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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民事诉讼法课程的特点及其传统教学中的不足民事诉讼法是最重要的程序法之一,其内容是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民事经济案件的步骤、手续、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上诉、执行等阶段的活动方式和具体要求。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内容都表明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也正是这门课程的特点所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属于应用性的理论,如民事管辖、当事人、证据等,是其中理论性较强的问题,其实践性也很明显。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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