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要件研究(上) |
| |
引用本文: | 孔祥俊
,杨丽.侵权责任要件研究(上)[J].政法论坛,1993(1). |
| |
作者姓名: | 孔祥俊 杨丽 |
| |
摘 要: | 一、引言侵权责任要件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根据,是侵权行为构成要素的总和。换言之,侵权责任的要件就是侵权行为的要件。①只是由于习惯的不同,有人称侵权责任要件,有人称侵权行为要件。综观各国立法及学说,关于侵权责任要件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四要件说,即认为侵权责任基本要件有四:(1)行为的不法性;(2)损害;(3)不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过错。此说首创自德国法,并被瑞士、奥地利、日本、旧中国等多数德国法系国家所采纳,也被前苏联民法理论所承袭。二是主张三要件说,即认为侵权责任要件有三:(1)过错;(2)损害;(3)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国、意大利、葡萄牙、拉丁美洲等法国法系国家采此说,②英美法系国家也属于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