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 |
| |
引用本文: | 陈光中,步洋洋.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J].政法论坛,2015(2):120-128. |
| |
作者姓名: | 陈光中 步洋洋 |
| |
作者单位: |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 |
摘 要: |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辩护制度、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及保证侦查、审查起诉质量,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
关 键 词: | 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独立 直接言词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