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
引用本文:陈光中,步洋洋.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J].政法论坛,2015(2):120-128.
作者姓名:陈光中  步洋洋
作者单位: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辩护制度、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及保证侦查、审查起诉质量,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关 键 词: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独立  直接言词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