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法入乡”与“接近正义”——对中国乡村“赤脚律师”的个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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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星.“迎法入乡”与“接近正义”——对中国乡村“赤脚律师”的个案研究[J].政法论坛,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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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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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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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项目“农村法律服务问题研究”,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中国基层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实证研究”的中期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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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职业法律服务队伍加剧了法律系统与社会生活之间距离的时候,目前在中国一些乡村存在的“赤脚律师”铺设了一条“接近正义”的桥梁。赤脚律师主动的“迎法入乡”,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在农村法律服务体制中发挥拾遗补缺的功能,而且是在乡村社会重建了“法律服务”的概念,即以长远的人情交换而非现时的金钱交易为基础的法律服务。因此,赤脚律师与单求经济利益的黑律师有着本质的差别,他们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以及公民社会的塑造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与乡村社会自生自发的利益表达方式之间面临着冲突,所以,赤脚律师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困惑,也即所谓“周广立式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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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赤脚律师 迎法入乡 接近正义 周广立式的困惑 农村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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