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现行侦诉关系的若干思考——兼论我国应当建立新型的检警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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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海,陈财旺,李凯俊.对改进现行侦诉关系的若干思考——兼论我国应当建立新型的检警关系[J].青海检察,2001(4):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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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海 陈财旺 李凯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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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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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庭审方式的重大改变,“控辩式”庭审方式的采用,法官处于听取证据,充当“仲裁人”的位置,而公诉人在法庭上则要承担讯问被告人,提出证据、审查判断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排除辩护方提出的与起诉指控犯罪事实不一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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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庭审方式 犯罪事实 检警关系 侦诉关系 控辩式 辩护方 中国 证明 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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