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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事由的解析
引用本文:王水明.民事抗诉事由的解析[J].青海检察,2010(1):35-38.
作者姓名:王水明
作者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8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民事诉讼法对现行民事抗诉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体现在:统一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的条件与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细化抗诉事由;规定法院裁定再审期限;原则规定抗诉案件的法院审级;明确抗诉案件并非依当事人申请而启动。上述规定显然强化了民事抗诉职能,增强了监督的权威和公信力。而抗诉事由的细化无疑是最大的亮点。

关 键 词:民事抗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解析  再审程序  抗诉案件  抗诉程序  检察机关  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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