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立法地方化的负面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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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法人.遏制立法地方化的负面效应[J].法人,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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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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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务部等7部委不久前发出的《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清理各级地方政府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制定的地方保护文件。这些文件中,也包括地方立法。目前,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许多地方的立法机构制定有利于本地企业、妨碍外地企业和产品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从而给市场封锁赋予了“合法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执行起来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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