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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康:“后悔权”限制条件无必要
引用本文:吕斌,姜东良.顾敏康:“后悔权”限制条件无必要[J].法人,2013(10):24-25.
作者姓名:吕斌  姜东良
作者单位:《法人》编辑部
摘    要:1994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首次以国家法的形式对消费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关 键 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后悔  消费需要  法的形式  《消法》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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