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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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新宇.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研究[J].山东审判,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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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新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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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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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判例法制度。一为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二为以德国为代表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 英国是判例法制度的始作俑者。当今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各国将判例奉为法律的主要渊源,法官的裁决就是法律,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赋予判例以法律的拘束力,并一直奉行以遵循先例原则为特征的判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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