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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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J].山东审判,2005,21(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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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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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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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需要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这一切都离不开司法的保障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担负的历史重任。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努力维护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准确、及时地运用法律手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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