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的无力——评诺内特与塞尔兹尼克的“回应型法”理论之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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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彬,杨文杰.回应的无力——评诺内特与塞尔兹尼克的“回应型法”理论之缺陷[J].美中法律评论,2007,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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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彬 杨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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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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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法学家诺内特与塞尔兹尼克的“回应型法”理论欲解决法律的完整性和开放性之紧张关系,从而实现法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完美共存,其理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该理论很不成熟,且存在广些致命的缺陷,如回应法理论的核心概念“目的”难以普遍化和具体化、作者对“回应型法”理论的严重不自信、法的完整性和开放性的紧张关系难以克服,以及作者的研究退路中存在参照系混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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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应型法 目的 法的内在矛盾 参照系 回应的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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