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赠与公证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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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典鸿.论赠与公证的几个问题[J].律师世界,2000(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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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典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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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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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赠与合同公证是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赠与合同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疑将对公证工作实践起到指导作用,为公证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笔者就赠与合同公证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服务于公证实践。一、赠与合同成立不等于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赠与合同的签订,仅代表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一定表示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因赠与的特殊性和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而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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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公证工作 赠与合作公证 产权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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