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法官秉公办案和律师廉洁从业有关问题的规定 |
| |
摘 要: |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市、州、区、县司法局:为了加强法官秉公办案和律师廉洁从业,保证严肃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执法机关和法官、律师的形象,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官法》、《律师暂行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精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如下规定:一、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必须始终坚持为国家民主法制建设,为社会王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模范地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法律、忠于事实、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保护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