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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咨询与刑事证据规则
引用本文:严少芳.交叉咨询与刑事证据规则[J].律师世界,2001(3):24-26.
作者姓名:严少芳
作者单位: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化,在诉讼中引进控辩式审判模式,交叉询问自然也成为法庭调查的一项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以上讯问、发问,虽未明确界定为“交叉询问”,但从讯问或发问的顺序、目的以及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诉讼构件,属于“交叉询问”。   交叉…

关 键 词:审判长  诉讼代理人  公诉人  辩护人  被告人  刑事证据规则  法庭调查  控辩式  审判模式  交叉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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