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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之区别
引用本文:陈伟航.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之区别[J].律师世界,2001(7):41-42.
作者姓名:陈伟航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引言   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实践表明,以借贷方式变相挪用公款即以借贷为幌子,行挪用公款之实是当前挪用公款罪发展的新趋势,也是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取的新手段。挪用公款,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自己经手或管理的公款挪作个人使用,使公共财物所有权的完整性受到了侵害的行为。而合法借贷,则是指借贷双方有正常借贷手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渠道和使用方法都合法的行为。当前许多挪用公款行为具有借贷公款的形式:当事人与单位办理了有关的借贷手续、签订了合同、写了借据,甚至明确约定了借贷期限…

关 键 词:挪用公款  合法  刑事司法  法实践  个人使用  公共  行为人  法律制裁  借贷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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