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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培训的新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
引用本文:李洁华.律师职业培训的新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J].律师世界,2001(4):46-46.
作者姓名:李洁华
摘    要:2000年 12月的一个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容纳几百人的会议大厅里,两个一组的学生们在较真地掰起了手腕。看到这一情形,你一定会纳闷学生们在坐满了来自全世界百所著名法学院教授的会议室里在玩什么把戏。其实,这是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李本教授在介绍她的教学之前的一个演示,目的是让学生们感受到处于争端中当事人的心情。当两个人为一件事相持不下时,争执就由此产生了,继而常常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场官司。李本教授由这种身临其境的游戏进入到她为本次会议带来的课题——诊所式法律教育 (CLINICAL LEGAL EDUCATI…

关 键 词:律师职业  诊所式法律教育  法学院  当事人  争端  个人  目的  美国  培训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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