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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为什么不愿出庭作证
引用本文:叶树春.证人,为什么不愿出庭作证[J].律师世界,1997(12).
作者姓名:叶树春
作者单位:福建省宁德扬帆律师事务所
摘    要:证人证言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在书证、物证都缺乏的案件中,证人证言更是对查清案情起着重要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户第5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笔者注)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对于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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