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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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安异,毛卉.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J].律师世界,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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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安异 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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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理工大学政法系(王安异),武汉大学法学院(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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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今天,“皮包公司”活动猖撅、“业务员”挂单位之幌行骗的现象不在少数,严重破坏了经济安全,直接威胁到国有资产的流失、银行贷款的流失,但是在惩治这些行为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不能正确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而使犯罪者逃脱责任,这不仅损害刑法的威严,而且使被害人或单位的财产权利得不到保护。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理论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在于:单位犯罪具有二重性,自然人犯罪没有二重性。单位犯罪的二重性主要表现在:1.行为的二重性。单位犯罪表现为责任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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