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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伤工具与创口比对1例
引用本文:郑亚军.致伤工具与创口比对1例[J].证据科学,2003,10(1):44-45.
作者姓名:郑亚军
作者单位: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071000
摘    要:案例介绍 死者,男,53岁.2001年2月9日8时许,被人打伤腿部,未及抢救即死亡.现场提取一把方头铁锨(刃部宽25 cm). 尸体检验:下身着深蓝色长裤1条(右裤腿裤线开裂),内套红色绒裤1条(右裤腿前侧见13 cm × 8 cm撕裂),浅蓝色秋裤1条(右裤腿前侧见10 cm × 3 cm撕裂).尸长177 cm. 右大腿前侧、髂前上棘下25 cm处见4.5 cm横行创口(创口方向与股骨长轴垂直),哚开1.9 cm,创口形态见示意图1.创缘较整齐,创周无挫伤,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创深4.5 cm,创腔平面呈前方低、后方略高.剖验:右腿股四头肌部分断离,断端整齐,断面6 cm ×4 cm .右股动脉完全断离.

关 键 词:法医损伤学  致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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