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个机制”强化错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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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靖志民.建立“四个机制”强化错案追究[J].行政法制,2002(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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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靖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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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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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行执法责任制,创建规范严明的法治环境是省委、省政府迎接入世挑战,促进经济发展而推出的重大举措。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措施,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襄樊市政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行执法责任制总揽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全局,扭住错案责任追究这个执法责任制的难点和核心,通过建立“四个机制”,强化了错案责任追究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初步创建了规范严明的治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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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错案责任追究 省委 执法责任制 省政府 江泽民同志 依法行政工作 市政府 经济发展 推行 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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