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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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念.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探析[J].行政法制,2005(4):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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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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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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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进行,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发生权利消灭或受限制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制度有几大基本问题:适用范围、如何起算、中止中断、时效效果以及时效援用等,这些问题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全面,有的与大陆法系的通行做法不一致,而学者在探讨时多侧重具体规则的比较研究,较少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存在理由或该制度的功能出发。一项法律制度的功能或价值决定了该制度具体规则的设计,诉讼时效的基本问题均受制于立法规定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只有弄清了诉讼时效限制权利的正当理由才能在具体问题上不迷失方向,但各国对诉讼时效的存在理由并非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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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时效制度 制度价值 立法规定 权利人 消灭时效 法律规定 法律后果 大陆法系 价值决定 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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