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寓普法于监管之中 积极探索依法治行新路
引用本文:黄良高,马侃,胡拥军,汪建华.寓普法于监管之中 积极探索依法治行新路[J].行政法制,2001(3):27-28.
作者姓名:黄良高  马侃  胡拥军  汪建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摘    要:依法监管金融,是基层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五年来,我行借“三五”普法契机,坚持走监管立行、服务兴行之路,寓普法于监管服务之中,创造性地开展“三五”普法工作。法制组织体系日益健全,各项规章日臻完善,依法监管日益规范。干群法制意识大大增强,出现了“三无一有一提高一增强”的可喜局面。即辖区内金融基本无风险,金融秩序无混乱,金融部门无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金融效益有明显提高,社会金融意识明显增强。从而很好地树立了中央银行的权威,把握住了金融工作的主动权,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上级行的充分肯定。

关 键 词:金融意识  中央银行  依法监管  依法治行  服务  违规违纪  基层人民银行  普法工作  健全  违法案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