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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的法律解读
引用本文:李谷硕,朱豪.新《信访条例》的法律解读[J].行政法制,2005(3):11-13.
作者姓名:李谷硕  朱豪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作为2005年中国第一部重大法律法规的调整,新《信访条例》于2005年1月17日正式颁布,并于2005年5月1日起实施。这部与基层民众利益攸关的条例,将保护信访人权利确立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根据新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关 键 词:《信访条例》  法律法规  解读  人民政府  民众利益  信访工作  其他组织  电子邮件  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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