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行为的原因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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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成,刘咏海.枉法裁判行为的原因及其对策[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3):1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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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成 刘咏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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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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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枉法裁判行为是当前司法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枉法裁判既是司法腐败本身的内容,又是枉法裁判者获取腐败利益的主要方式。因此,反对腐败、遏制腐败行为蔓延的重要任务就是反对司法腐败、遏制司法腐败,反对司法腐败、遏制司法腐败的核心内容则是制裁枉法裁判行为。而真正富有成效的、从根本上遏制枉法裁判行为的对策,只有在科学、理性地研究其形成、存在的原因之后才能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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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枉法裁判行为 司法腐败 司法体制 法官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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