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功能的契约化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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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建红.论刑事诉讼功能的契约化嬗变[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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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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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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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笔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刑事司法职权配置研究”(10YJA82012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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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制度运行与结构的关系的角度,刑事诉讼活动在实现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就是诉讼功能的体现。弘扬契约理念就是要强调通过契约主体的主动参与,防止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产生错位。至此,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已从一种国家对被追诉者的绝对关系,发展成为国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活动所体现的也就不再只是服从于政治需求的单一功能,纠纷解决、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以及政策昭示因此而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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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契约精神 刑事诉讼功能 纠纷解决 人权保障 政策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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