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欺诈犯罪侦诉机构改革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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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军,陈三奇.英国欺诈犯罪侦诉机构改革与启示[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0):10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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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军 陈三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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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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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我国侦查主体设置的变迁与重构——以改革开放为研究起点》(项目类别: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YX11010;项目负责人:肖军)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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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打击欺诈犯罪的侦查和起诉机构包括反严重欺诈办公室、金融服务管理局、皇家检控署内的反欺诈犯罪起诉部门、打击严重和有组织犯罪局等,种类繁多.如此多的机构存在案件管辖交叉、各机构关系复杂且缺乏合作等问题,而包括反严重欺诈办公室在内的一些机构集侦查权与审查起诉权于一身也备受质疑.英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加大了机构的调整力度,增强了国内外机构合作的深度(包括信息共享),适当控制权力的扩张并寻找机构间配合与制约的平衡点,理顺各机构关系等.这些都为我国的侦查和审查起诉机构改革,尤其是在权力的重新配置上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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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欺诈犯罪 侦诉机构 权力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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