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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恢复性司法
引用本文:彭海青.论恢复性司法[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3):83-91.
作者姓名:彭海青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    要:恢复性司法是古代司法模式的更高层次的回归,目前在数十个国家都有立法或实践,并巳受到国际社会关注.恢复性司法蕴含着被害人、被告人、社区利益平衡理念与恢复关系的司法理念.并且创生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形成对传统司法之有益补充.由于其有利于完善我国刑事司法体系,解决实际问题,因而有引进的必要.并且我国也具备借鉴恢复性司法之观念和相关制度基础,因而有引进的可行性.

关 键 词:恢复性司法  恢复关系  利益平衡  司法体系

On the Restorative Justi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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