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化解离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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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柳仪.用“情”化解离婚纠纷[J].人民调解,2019(1):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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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柳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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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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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纠纷难断,离婚纠纷尤其如此。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起来就是“法”“理”“情”三个字,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则更重视“情”的方面。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纠纷难断,离婚纠纷尤其如此。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起来就是“法”“理”“情”三个字,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则更重视“情”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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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纠纷 “情” 民事纠纷 家事纠纷 家务事 “理” “法” 清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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