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器官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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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正荣,薛杨,陈越青.人工器官损伤的法医学鉴定[J].法医学杂志,2004,20(1):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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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正荣 薛杨 陈越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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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江苏南京,210012 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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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医疗技术飞速发展,人工器官在医疗、美容方面日益广泛应用,其损伤也越来越多,笔者现结合4个案例对人工器官损伤后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做以下分析探讨。1资料案例1:某女,32岁,某年4月17日右晶状体因病摘除,植入人工晶状体,手术后查视力达0.8。半年后,右眼被他人用拳击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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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器官损伤 法医学鉴定 手术治疗 器官功能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4)01-0056-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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