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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伤残程度评定中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黄吉祥.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伤残程度评定中的若干问题[J].法医学杂志,1997,13(3):168-169.
作者姓名:黄吉祥
作者单位:上高县人民法院!江西,336400
摘    要:颅脑损伤后遗留的躯体伤残及精神障碍使受害人生活质量及家庭关系往往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即伤残赔偿.颅脑损伤后遗的躯体伤残比较客观,只要进行相应检查即可得出结论;而精神障碍则无客观的检测方法,对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伤残程度如何进行评定,使评定结论更切合实际,以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医临床鉴定中值得探讨的课题.笔者根据多年临床鉴定体会,作如下粗浅探讨,供同仁参考.1把握评定时机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同其它损伤后躯体残废或功能障碍一样,一般有一个康复期…

关 键 词:颅脑损伤  精神障碍  伤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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