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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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延印.谢某的行为如何定性[J].天津检察,2006(5):65-6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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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延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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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蓟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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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嫌疑人谢某,男,37岁,某县下岗工人。谢某贷款购车从事运输,.因到期未还贷,保险公司依合同(此笔贷款由保险公司承保)准备查扣车辆。谢某指使司机李某(男,31岁)及跟车人曹某(男,27岁)驾车逃跑。保险公司人员为能得到交警的协助拦截车辆,谎称车上的人是抢劫犯。公安接报后迅速组织大量警力追赶拦截该车。谢某为逃避保险公司追债,在明知公安机关设卡拦截、示意大货车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仍授意李某、曹某驾车逃跑。后又亲自驾驶捷达轿车接应二人继续逃跑,并逆向行驶闯卡,造成公安执勤民警受伤(轻微伤)。谢某在逃跑过程中因驾车高速行驶,又造成后面追赶的警车与对行的其他车辆相撞,两名执行追赶任务的公安协勤人员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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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公安机关 行为 贷款购车 犯罪嫌疑人 下岗工人 公司人员 捷达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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