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另案处理”监督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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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克义.建立“另案处理”监督机制的思考[J].天津检察,2010(3):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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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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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静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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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文书上,常会看到对某某“另案处理”的标注。这是公安机关对那些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因在逃或犯罪事实尚未查清而无法移送、认为不构成犯罪而不需要移送、已经作出刑事处罚决定而没有必要移送的一种界定,以示对其在本案不作或暂不作刑事追究。检察实践中,由于另案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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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另案处理” 监督机制 公安机关 犯罪事实 审查批捕 法律文书 审查起诉 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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