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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慎捕”原则探析
引用本文:张忠利.未成年人犯罪“慎捕”原则探析[J].天津检察,2008(5):16-17.
作者姓名:张忠利
作者单位: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这一规定明确了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采取的“慎捕”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表现,但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慎捕”原则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审查批捕  第12条  刑事政策  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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