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检察工作的人民性
引用本文:李强.试论检察工作的人民性[J].天津检察,2008(4):8-9.
作者姓名:李强
作者单位:宁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摘    要:最近,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周永康同志在题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他要求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共享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要严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命线,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检察工作  人民性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  政法工作  人民权益  根本出发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