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2012年11月30日司法部令第125号公布2.自2012年11月30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的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决定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作如下修改:一、在第二条增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发展,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合理分布、均衡发展",作为第二款。二、删除原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三、在原第四章后增加一章作为第五章,章名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