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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
摘    要:1.2012年2月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公布2.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污染源  监控设施  环境保护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排污单位  大气污染防治法  自动监控系统  水污染防治法  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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