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常回家看看” 儿予三年不登门 老人起诉要求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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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春梅,李传林,董梅.别忘“常回家看看” 儿予三年不登门 老人起诉要求探望[J].公民与法治,2013(18):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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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春梅 李传林 董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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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5岁的老赵一辈子没打过官司,如今为了“探望权”来到法院,要求儿子每周探望一次。8月21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的法官表示,经过劝说后老人的儿子已经带着礼物回家看望了父母,老人也表示会考虑撤诉。法官表示,如果真的以判决结案,到时候执行起来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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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人 回家 起诉 探望权 郑州市 法院 儿子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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