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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命案谁之责
引用本文:周盛.突发命案谁之责[J].公民与法治,2009(11):19-20.
作者姓名:周盛
摘    要:一名交通肇事案相关人在多名警察进行盘问过程中,突然遭到另一名男子刺杀身亡。血案,竟发生在警察眼皮底下。这般骇人的事恐怕没几个人会相信,但在广西凌云县,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致他人死亡,凶手自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可当时在办案的警察要不要为血案承担责任?

关 键 词:命案  交通肇事案  承担责任  法律制裁  警察  相关人  凌云县  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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