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 |
| |
引用本文: | 翁文涛,古芳,乔旭.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J].公民与法治,2013(22):7-7. |
| |
作者姓名: | 翁文涛 古芳 乔旭 |
| |
摘 要: | 所谓“行受贿代理人”犯罪新模式,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直接接受贿赂,而是通过自己信任的人间接接受,再转由自己支配;而行贿人也心照不宣地将贿赂送到“代理人”或“中间人”手中。在这种模式下,受贿人与行贿人没有直接接触,而受贿人在法律上也常常不具有所贿赂财物的“所有权”,只是拥有“使用权”。
|
关 键 词: | 受贿人 代理人 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中间人” 行贿人 贿赂 所有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