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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
引用本文:翁文涛,古芳,乔旭.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J].公民与法治,2013(22):7-7.
作者姓名:翁文涛  古芳  乔旭
摘    要:所谓“行受贿代理人”犯罪新模式,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直接接受贿赂,而是通过自己信任的人间接接受,再转由自己支配;而行贿人也心照不宣地将贿赂送到“代理人”或“中间人”手中。在这种模式下,受贿人与行贿人没有直接接触,而受贿人在法律上也常常不具有所贿赂财物的“所有权”,只是拥有“使用权”。

关 键 词:受贿人  代理人  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中间人”  行贿人  贿赂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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