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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引用本文:李小强,孔丽.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J].公民与法治,2006(9):37-38.
作者姓名:李小强  孔丽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民族宗教局
摘    要: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逐步施行,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宗教事务由原来的主要靠政策指导,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保持宗教领域健康稳定的局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  温家宝总理  基本方略  颁布实施  法制建设  政策指导  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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