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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批准逮搏看刑事案件现状
引用本文:赵仟钧.从不批准逮搏看刑事案件现状[J].内蒙古检察,2001(2):26-26.
作者姓名:赵仟钧
作者单位:呼市新城区检察院
摘    要: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取消了审查环节上的退查,检察机关对提请逮捕的案件只能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统计1999年呼市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955件,1414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60件275人,占总数的16.7%和19.4%,新城区检察院不批捕案件1999年则占总数的23%和25%,高于全市平均数,2000年上半年案件占18.4%,人数占据26.3%,从中看出不批捕案件在受案数中占有相当比例,下面就这类案件情况针对不批捕原因作如下分析。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不批准逮捕  逮捕  证据  原因分析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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