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检察院查办“4·03”案件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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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宝玉.在自治区检察院查办“4·03”案件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J].内蒙古检察,200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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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宝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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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天,我们举行隆重的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查办肖占武案件的成功经验,对查办肖占武案件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记功、嘉奖,表彰他们在查办肖占武案件中做出的突出成绩,号召自治区院全体干警和全区检察干警向他们学习,鼓舞士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推进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刚才,于江同志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张敏同志宣读了自治区院的表彰决定。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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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 肖占武 人民检察院 办案 检察干警 检察机关 代表 自治区 表彰大会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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