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对一”贿赂案件的侦破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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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华.浅谈“一对一”贿赂案件的侦破对策[J].内蒙古检察,2004(5):21-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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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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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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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一对一”贿赂案件,是指贿赂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只有行贿人、受贿人在场,没有第三人现场目击,也没有其它直接证据的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在于:1、直接证据只有行、受贿双方当事人供词;2、一般情况下直接证据中的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比例易出现相持态势,即:行贿人承认行贿但受贿人不承认受贿或受贿人承认受贿但行贿人不承认行贿;3、行、受贿双方当事人的供述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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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证据 贿赂案件 受贿人 行贿人 当事人 侦破 供述 实施过程 对策 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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