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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无处藏身
引用本文:李兰.外逃贪官无处藏身[J].法治纵横,2011(22):62-63.
作者姓名:李兰
摘    要: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收缴至国内。至此,广东省检察机关8年追逃的战役终于取得重大胜利,此役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关 键 词:外逃贪官  澳大利亚  李继祥  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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