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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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綦书纬.新西兰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J].科技与法律,2011(3):8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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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綦书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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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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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西兰于2008年10月31日对1994年的著作权法(Copyright Act 1994)进行修改,并新增了有关ISP责任规范。但2008年著作权法修正案(Copyright〈New Technologies〉Amendment Act 2008)并没有对"重复侵权者"作出明确界定,致使ISP无法有效履行著作权法有关ISP的责任规范,引发消费者和ISP的抗议,新西兰政府于2009年5月正式宣布该修正条文不予适用。为解决P2P软件滥用问题,新西兰政府于2009年6月再次进行修订,并于2010年4月底经新西兰议会一读通过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该法于2010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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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 ISP 侵权通知 国外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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