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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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平,张楚.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J].中国法学,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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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平 张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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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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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简要回顾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关于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的认识过程,认为这是二十年来民法学研究的重要收获之一。作者指出民法的私法特征表现为,民法以市民社会为其存在之经济一人文基础;以权利为本位,且主张权利的同等保护;以市民社会的意思自治为其主要实现手段;并以市民社会人的价值实现为其直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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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本质 特征 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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