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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
引用本文:杨鹤皋.略论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J].中国法学,1988(3).
作者姓名:杨鹤皋
摘    要:本文作者将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历史分为五个时期,并做了如下概括: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以宗法为核心的礼治思想;2.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其中以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最具特色,儒家张主“为国以礼”,宣扬“礼治”,法家提出“依法治国”,强调“法治”;3.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形成并达定鼎的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以儒家经典为指导,以礼入律,在实践中出现了中国古代礼治思想法律化—一唐律,同时,此间也出现了一些非正统的法律学说和思潮;4.宋元明清依然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占导主地位,但围绕意在重整封建伦理纲常、加强思想统治的理学,曾展开过激烈争论,明末清初则出现了一股启蒙思潮;5.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法律思想随着历史的时期变更,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和学说,中国法律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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